各投标单位:
合肥高新区KN3-9地块厂房项目监理(项目编号:2026AGGBZ50007)答疑澄清如下:
问: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“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(业绩最低要求)”、“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(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)”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“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,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,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。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,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”。我方疑问: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是否满足上述要求?
答:满足。
注: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具有同等效力。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,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。
招标人: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
联系人:庄工
电话:0551-
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: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
地址: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
项目负责人:陈俊
电话:0551-
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6月22日
附件:
招标澄清文件(电子签章版).pdf